关于发放党员创先争优承诺卡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2-12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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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党员‘亮身份、亮标准’
创先争优承诺卡”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党支部:
为进一步建立创先争优常态化、长效化机制,党委组织部在全校管理和服务岗位党员中开展了党员“亮身份、亮标准”创先争优承诺活动。为配合活动的开展,组织部专门制作了“党员‘亮身份、亮标准’创先争优承诺卡”,对管理和服务岗位党员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。根据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(详见公文传输),现将承诺卡的发放、使用与管理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发放范围
发放范围主要为管理与服务岗位党员,机关党委发放至全体党员。
二、发放数量
原则上每名党员一套(含卡和底座),请各党支部派人于12月21日(周五)下午4:00前到组织部(一号楼309房间,电话61481)领取本单位承诺卡。
三、使用方法
为便于查看和接受监督,请在领取承诺卡后,将其放在办公桌适当位置。窗口服务单位认为有必要的,可在服务窗口适当位置额外单独摆放。
四、有关要求
明确各党支部书记为本支部党员“亮身份、亮标准”创先争优承诺活动第一责任人,要认真做好承诺卡的统计、领取和发放工作,加强承诺卡的使用与管理,避免污损和乱丢乱放,切实发挥好承诺卡的作用,达到承诺提醒、接受监督、推动工作的目的。
机关党委
2012年1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