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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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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山东省高校工委、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鲁高工委[2011]18号《2011年全省高校“慈心一日捐”活动实施方案》的安排要求,经研究,定于4-5月份在全校开展以“人人奉献一份爱心,资助您身边需要资助的人”为主题的慈善捐助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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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指导思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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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胡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贯彻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适宜发展的意见》,坚持“党委领导、政府推动、政策引导、慈善组织运作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”的原则。以“汇关爱,助杏坛,济贫困,树高教风尚,建和谐教育”的宗旨。积极动员全校教职员工及校办实业等开展慈善捐赠,扶贫帮困,为生活特困学生、社会困难群体自觉捐款,奉献爱心。在全校营造公益慈善、爱心互助、乐善好施的良好氛围,为构建和谐校园,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贡献一份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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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捐赠原则、对象、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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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捐赠原则:以法组织,广泛发动,坚持自愿,鼓励奉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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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捐赠对象:全校教职员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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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捐赠形式:在职职工个人捐赠计算办法:(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+职补+地方福利+房补+考勤奖+同城补贴之和—减去已扣税数额)/22=应交款项。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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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时间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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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4月底,充分做好捐赠动员工作,各单位个、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,广泛宣传“慈心一日捐”活动的重要意义,把这次活动作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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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月上旬,在职职工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织捐赠,离退休职工由离退休工作处组织捐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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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5月18日前,各部门工会、离退休工作处将捐款暂时存入交通银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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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地点:农大北校区二宿舍大门东侧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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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名:周长俊,帐号:*******************,存款后将存款清单捐款登记表一并交校工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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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5月20日前,校工会对各单位捐款情况进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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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月下旬,由学校计财处根据上级要求,统一将我校所捐善款上缴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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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税收减免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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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有关条款规定,捐款个人和企业可享受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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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几点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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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加强领导,抓好落实。各单位党政领导、工会主席要提高认识,精心组织,强化措施,切实把这一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。党员干部要带头捐赠,做出表率,确保活动顺利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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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加大宣传力度。各部门、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省委、省府和高校工委有关文件精神,提高对慈善文化进校园和开展“慈心一日捐”活动的认识,大力倡导“我为人人,人人为我”的社会互助友爱精神,积极营造浓厚的捐赠气氛。达到人人皆知,踊跃参加。捐赠活动结束后,各部门、有关单位要及时张榜公布捐赠名单及捐赠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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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阳光操作,公开透明。各部门工会、有关单位对捐款的收缴要专人负责管理,做到及时接收登记,按时上交,账目清楚,不出差错,保障安全。学校慈善工作站将对全校各部门、有关单位的捐款情况予以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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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党委
2011年04月26日